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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关于开展2023年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4 作者:曾明珠 校对:王茜 编辑:曾明珠 审核:曹月 分享到: 打印

校党委直属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全面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帮助新确定的发展对象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决定开展2023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校党委确定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65-611

三、培训内容及安排

详见附件

四、考核成绩

培训成绩由考勤成绩和心得体会成绩构成。其中考勤成绩和心得体会各占50%

  五、有关事项

(一)本期培训班由党校邀请党委组织部组织员担任辅导员,负责培训期间班级管理等工作,各教学学院党组织安排1名参训学员协助考勤。

(二)学员须提前10钟到场签到,严禁无正当理由的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发生。如遇到特殊情况须请假者,要以书面形式请假,事假须由所在二级党组织出具证明,病假要有医院诊断证明,经党校辅导员同意。凡无故缺席者直接取消参训资格。

(三)学员要结合实际,围绕党校学习的感受体会、思想理论方面的收获、对党的认识等方面,通过超星学习通撰写800字左右的高质量学习心得。

(四)学员完成规定学业且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在培训期间存在不服从管理、学习态度不端正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党校纪律者,不予结业并向所在党组织进行通报辅导员根据学员党校学习期间的表现,也可向二级党组织了解学员现实表现,按参训学员不超过15%的比例推选优秀学员,报党校审核并予以表彰。

 

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曾明珠49578102

附件1:培训班课程安排表.docx


      

 

                   中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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