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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业余党校关于举办2020年发展对象暨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1 分享到: 打印

各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帮助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系统了解党的基本知识,准确把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决定举办业余党校2020年发展对象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集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党组织已报名的入党积极分子;

2.各党组织上报并经学校党委备案同意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2020615-618

三、培训课程与安排

见附件1

四、考核与评优

1.结业成绩。结业总成绩由考勤成绩、结业考试成绩和心得体会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考勤成绩占35%,结业考试成绩占55%,心得体会成绩占10%

2.考勤成绩。考勤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每无故缺勤一次扣25分,迟到、早退扣10分,请假扣5分,凡2次无故不到者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3.结业考试。结业考试由学校业余党校统一命题,在623日以闭卷方式统一考试。结业考试制卷、监考、阅卷由学校业余党校统一组织安排。考试内容为党章、时政热点、校情校史等内容,题型包括填空、选择、简答和论述。

4.结业及评优。学员完成规定学业且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在培训期间存在不服从管理、学习态度不端正、无故旷课、考试不及格或作弊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党校纪律者,不予结业并向其所在党组织进行通报。培训班结业后,根据学员结业成绩和现实表现,由各党组织按参训学员5%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报学校业余党校审核并予以表彰。

五、培训纪律及相关要求

(一)授课教师

所有授课教师务必认真备课,并将教案(电子文档)提前交业余党校办公室审查,结课后将教案交业余党校办公室存档。授课教师提前5分钟到教室做好课前准备。

(二)班主任

1.班主任及联系方式

11班班主任:余磊

22班班主任:袁嘉

2.班主任职责:

1)负责教室开关门、多媒体调试、茶水准备等工作;

2)负责班级培训学员考勤管理工作;

3)负责课前介绍授课教师基本情况,课后总结与点评教师授课情况;

4)维护班级课堂秩序,处理上课期间的突发事件;

5)完成其他应尽事项。

(三)学员

1.注意出勤纪律。学员须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严禁无正当理由的迟到、早退、旷课等违纪情况发生。入党积极分子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须向班主任书面汇报,履行请假手续,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准假,并在签到表上做好备注。发展对象不得无故请假,不参加培训者,原则上不得发展入党。

2.严守课堂纪律。学员上课期间手机调为静音或关机,不在教室接打手机,禁止高声吵闹喧哗、随意走动或其他影响课堂秩序的不良行为。

3.认真总结思考。党课结束后,学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实际,重点围绕参加业余党校学习的感受和思想体会、理论知识方面的收获及怎样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等方面,用黑色签字笔或者在钢笔红色信笺纸撰写8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字迹工整,不照抄照搬,并于结业考试时与试卷一并上交。

 

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骆伟;49578102

 

附件:1.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2.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单

               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名单

  

 

 

              中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业余党校

20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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