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提升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进一步提升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的党性修养和先锋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等文件精神,学校党校将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预备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未参加过集中培训的预备党员(含新转入的教职工预备党员);
2.各党组织推荐备案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9月10日-9月18日
三、培训方式
线上形式
四、培训内容及安排
详见附件
五、考核成绩
培训成绩由考勤成绩和心得体会成绩构成。其中考勤成绩占50%,心得体会占50%。
六、有关事项
(一)党校抽调党委组织部组织员担任辅导员,负责培训期间班级管理等工作,各二级教学学院党组织安排1名参训学员协助考勤。
(二)学员须提前10分钟签到,严禁无正当理由的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发生。如遇到特殊情况须请假者,要提前向辅导员请假,经党校辅导员同意、报党校备案。凡无故不到者直接取消参训资格。
(三)学员要结合实际,围绕党校学习的感受体会、思想理论方面的收获、对党的认识等方面,提交8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电子档)。
(四)学员完成规定学业且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在培训期间存在不服从管理、学习态度不端正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党校纪律者,不予结业并向所在党组织进行通报。辅导员根据学员党校学习期间的表现,也可向各二级党组织了解学员现实表现,按参训学员不超过15%的比例推选优秀学员,报党校审核并予以表彰。
(五)请各党组织重视排查,如有新转入师生预备党员中有未参加过集中培训的,请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参照《参训学员名单》格式在9月7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曾明珠;49578102
附件:1.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2.参训学员名单
中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