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党委统战部 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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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2年下半年预备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6 作者:曾明珠 分享到: 打印

各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提升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进一步提升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的党性修养和先锋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等文件精神,学校党校将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预备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未参加过集中培训的预备党员(含新转入的教职工预备党员);

2.各党组织推荐备案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910-918

   三、培训方式

   线上形式

   四、培训内容及安排

   详见附件

    五、考核成绩

 

培训成绩由考勤成绩和心得体会成绩构成。其中考勤成绩占50%,心得体会占50%

  六、有关事项

(一)党校抽调党委组织部组织员担任辅导员,负责培训期间班级管理等工作,各二级教学学院党组织安排1名参训学员协助考勤。

(二)学员须提前10钟签到,严禁无正当理由的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发生。如遇到特殊情况须请假者,要提前向辅导员请假,经党校辅导员同意、报党校备案。凡无故不到者直接取消参训资格。

(三)学员要结合实际,围绕党校学习的感受体会、思想理论方面的收获、对党的认识等方面,提交8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电子档)。

(四)学员完成规定学业且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在培训期间存在不服从管理、学习态度不端正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党校纪律者,不予结业并向所在党组织进行通报辅导员根据学员党校学习期间的表现,也可向二级党组织了解学员现实表现,按参训学员不超过15%的比例推选优秀学员,报党校审核并予以表彰。

(五)请各党组织重视排查,如有新转入师生预备党员中有未参加过集中培训的,请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参照《参训学员名单》格式9月7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曾明珠49578102

 

 

附件:1.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2.参训学员名单

      

 

                  中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295

          

1.培训班课程安排表.docx

2.参训学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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