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各直属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强大学生党的建设工作、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学校党员发展工作的实际需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等文件精神,学校党校将组织开展第3期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校党委已备案同意的发展对象;
2.各直属党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时间
2023年 10月30日—11月5日
三、培训内容及安排
本次培训主要采取专题辅导、集体讨论、线上学习、创新性活动、教育视频与结业考试考核等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四、考核成绩
培训成绩由考勤考核、结业考核和心得体会评价构成。其中考勤考核占20%,结业考核成绩占60%,心得体会占20%。
五、相关要求
(一)党校抽调专人担任班主任,负责培训期间班级管理等工作,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安排1名参训学员协助考勤。
(二)学员须提前10分钟签到,严禁无正当理由的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发生。如遇到特殊情况须请假者,要提前向班主任请假,经党校班主任同意后报党校备案。凡无故不到者直接取消参训资格。
(三)学员要结合实际,围绕党校学习的感受体会、思想理论方面的收获、对党的认识等方面,于11月6日前通过学习通提交1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电子档)。
(四)学员完成规定学业且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在培训期间存在不服从管理、学习态度不端正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党校纪律者,不予结业并向所在党组织进行通报。班主任根据学员党校学习期间的表现,也可向各二级党组织了解学员现实表现,按参训学员不超过15%的比例推选优秀学员,报党校审核并予以表彰。
中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3年10月26日